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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管理细则(暂行)

来源:姜鹏   发稿时间:2013-10-29 10:30:27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我院实验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虚拟实验教学质量和虚拟教学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中心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1. 人员管理 
  虚拟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由实验中心主任聘任,竞争上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虚拟实验教学改革,认真完成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

2. 物资管理 
  中心主任指派专人管理中心仪器设备、虚拟实验室等,做到帐、卡、物一致并采用计算机管理,管理方法见《仪器设备和器材管理细则》、《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3. 经费管理 
  中心经费由中心主任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中心购买仪器设备和教学资源开发等的票据须经中心主任复查签字后,才能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 教学管理 
  依照实验教学体系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组织专门人员开发虚拟实验教学资源,优化实验内容,按常规实验教学规章制度要求组织虚拟实验教学。

5. 科研管理
  建立虚拟实验教学档案并录入计算机内。鼓励中心工作人员积极申报虚拟实验教学教改项目,撰写虚拟实验教学方面的研究论文等。

6. 成绩管理 
  中心对学生实验成绩的考核采用虚拟实验平台自动评定成绩加实验报告手动批改成绩核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容完成安排的虚拟实验后,中心将学生的实验成绩上网公布。

7. 规章制度
  中心为了加强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实验室管理开放细则》、《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和器材管理细则》、《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实验室对外开放、有偿服务收益分配斩行办法》、《学生实验成绩考核办法》、《实验中心档案管理方法》等。

8. 开放管理 
  虚拟实验教学中心课程资源对校内各专业全面开放共享,对兄弟院校采用协议授权方式共享,管理方式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共享管理细则》,开放共享的授权设专人管理。

9. 本管理细则如与上级规定相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